喜
报
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安徽省
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
郎溪县法院少年审判庭
太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
近年来,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履行审判工作职能,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积极打造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褒奖。先后被授予2017-2018年度马鞍山市青少年维权岗,2018-2019年度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2020年马鞍山市三八红旗集体。主要事迹如下:一、选配教育工作者参加少年合议庭,充分发挥庭审教育的功能作用
固定选配教育工作者人民陪审员与审判人员组成专门的少年合议庭。教育工作者长期从事中学生的教育工作,了解熟悉青少年的性格特点,在庭审中能够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和帮助,在庭审后也能解答他们关于自身继续读书或是就业等现实问题的疑惑,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作用明显。
二、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维护未成年当事人权利
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除针对法律规定开庭时未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落实好法律援助之外,针对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开庭时已满十八周岁,家庭经济困难、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在审理中一律为其指定辩护人;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根据其需要,也一律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三、完善审前社会调查程序,对未成年被告人准确适用非监禁刑
主动联系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抽调专门人员成立“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小组”,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方面内容进行实地调查,调查走访对象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亲友、邻居、学校师生、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调查小组要形成详实的调查报告。
四、设立“社区矫正法官工作室”,创新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帮教安置制度
与县司法局共同设立全市首家“社区矫正法官工作室”,着眼于推进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针对未成年被告人以及青少年被告人非监禁刑适用率高的特点,“社区矫正法官工作室”抓住“主动协助、重点跟踪、个别帮扶、普及宣传”四个着力点,促进未成年矫正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
五、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审理过程中引入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辅导机制
与马鞍山正阳心理咨询中心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时,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不同阶段予以参与,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健康成长。针对家庭情况特殊、不能自觉遵守矫正纪律的部分未成年矫正人员,法官会同司法矫正监管干部、心理咨询师对他们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摸清他们思想动态,积极开展预防教育。
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
庭长李圣梅是县妇联巾帼宣传团及关工委法治宣讲团的成员,在她带领下,刑庭法官们多次深入辖区中小学,为青少年学生讲授法制课,指导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和“刑事庭审进校园”活动,以案释法,警示青少年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危害,针对校园欺凌现象提出教育意见和预防措施,宣传禁毒知识教育青少年学生自觉远离毒品;将案例教育融入其中,有效的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
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选案件,组织法制教育开放日活动
精心挑选被告人王某某、吴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向和县第二中学高一年级50余名学生开放庭审、组织旁听。该案被告人是25岁以下的青年,因争强好胜、好面子,在连续的时间段内发生了三起寻衅滋事,影响较大。青少年家庭教育缺失,文化程度不高,法制意识淡薄,是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他们也极易成为黑恶势力吸纳和利用的对象。通过庭审开放,旨在向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并在青少年之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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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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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法院少年审判庭
太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
近年来,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履行审判工作职能,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积极打造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褒奖。先后被授予2017-2018年度马鞍山市青少年维权岗,2018-2019年度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2020年马鞍山市三八红旗集体。主要事迹如下:一、选配教育工作者参加少年合议庭,充分发挥庭审教育的功能作用
固定选配教育工作者人民陪审员与审判人员组成专门的少年合议庭。教育工作者长期从事中学生的教育工作,了解熟悉青少年的性格特点,在庭审中能够有针对性的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和帮助,在庭审后也能解答他们关于自身继续读书或是就业等现实问题的疑惑,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帮教作用明显。
二、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维护未成年当事人权利
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除针对法律规定开庭时未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落实好法律援助之外,针对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开庭时已满十八周岁,家庭经济困难、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在审理中一律为其指定辩护人;针对未成年被害人,根据其需要,也一律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
三、完善审前社会调查程序,对未成年被告人准确适用非监禁刑
主动联系县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抽调专门人员成立“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小组”,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方面内容进行实地调查,调查走访对象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亲友、邻居、学校师生、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调查小组要形成详实的调查报告。
四、设立“社区矫正法官工作室”,创新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帮教安置制度
与县司法局共同设立全市首家“社区矫正法官工作室”,着眼于推进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针对未成年被告人以及青少年被告人非监禁刑适用率高的特点,“社区矫正法官工作室”抓住“主动协助、重点跟踪、个别帮扶、普及宣传”四个着力点,促进未成年矫正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
五、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审理过程中引入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辅导机制
与马鞍山正阳心理咨询中心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时,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不同阶段予以参与,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健康成长。针对家庭情况特殊、不能自觉遵守矫正纪律的部分未成年矫正人员,法官会同司法矫正监管干部、心理咨询师对他们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摸清他们思想动态,积极开展预防教育。
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
庭长李圣梅是县妇联巾帼宣传团及关工委法治宣讲团的成员,在她带领下,刑庭法官们多次深入辖区中小学,为青少年学生讲授法制课,指导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和“刑事庭审进校园”活动,以案释法,警示青少年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的危害,针对校园欺凌现象提出教育意见和预防措施,宣传禁毒知识教育青少年学生自觉远离毒品;将案例教育融入其中,有效的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
七、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选案件,组织法制教育开放日活动
精心挑选被告人王某某、吴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向和县第二中学高一年级50余名学生开放庭审、组织旁听。该案被告人是25岁以下的青年,因争强好胜、好面子,在连续的时间段内发生了三起寻衅滋事,影响较大。青少年家庭教育缺失,文化程度不高,法制意识淡薄,是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他们也极易成为黑恶势力吸纳和利用的对象。通过庭审开放,旨在向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并在青少年之中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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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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